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Р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甲方、乙方均应书面表达补签劳动合同,并积极配合续订劳动合同。Р第二十六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Р九、经济补偿与赔偿Р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合同法条款处理。Р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Р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Р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Р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Р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竟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Р十一、劳动争议处理Р第三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Р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十二、其他Р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Р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第三十三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Р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Р甲方:(盖章)Р法定代表人或Р(委托代理人):(签名)Р 年月日Р乙方:(签名)Р 年月日Р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