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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公室应向院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Р(五)突击性任务确需加班用餐的,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出具就餐审批表,方可吃加班饭。Р(六)接待客人的用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用餐,需安排在其他饭店用餐的,须经院领导批准。 Р(七)办公室应做好各项接待的登记工作,包括时间、接待领导(科室)、安排人、经办人、陪同人和被接待单位,以备核查。 Р四、接待费开支和接待标准 Р(一)接待应坚持节约的原则。接待客人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来访人数,应本着需要的原则,无关人员不安排陪餐。 Р(二)接待标准,按不同规格区别对待,做到既大方得体,又节省开支。厅级人员每桌不超过1000元(人均不超过100);处级人员每桌不超过800元(人均不超过80);科级人员每桌不超过600元(人均不超过60);无行政级别的专家按其职称相应接待;其他来人接待(含单位加班饭)原则上实行工作餐制,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需要安排宴请的,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接待时不提供香烟,可提供普通酒水。Р异地接待、超标准接待应报分管院领导特批,特批比例控制在公务接待总次数的10%以内Р。Р(三)不得安排客人到营业性的歌舞厅、夜总会、私人会所、健康中心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Р(四)公务接待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有关科室向院(分管)领导汇报后,到办公室领取《公务用餐审批单》,并报院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的,必须于事后两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Р五、接待费的报销 Р所有公务招待费用的报销,必须审批单、正式发票齐全,一单一票不全者,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Р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Р扶绥县人民医院Р2014年9月2日Р附:Р接待用餐审批表Р申请人Р Р部门Р Р用餐事由Р Р用餐人数Р Р用餐标准Р Р主管审批Р Р领导审批Р Р备注Р 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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