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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76KB

文档介绍
自行解决;专项承包人的水电费由专项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等水电费用)。Р 5、专项承包人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总承包人的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制度。Р6、专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所有责任由专项承包人10自行承担,包括给总承包人、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的负面影响的责任。Р十五、工程资料及质量创优管理Р1专项承包人在开工后7日内应成立在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领导小组,并将小组人员名单上报总承包管理部备案,同时在建工程档案资料员必须按长沙市档案管要求具备上岗资格,并将上岗证复印件报总承包管理部备案。Р 2、专项承包人的在建工程档案资料的编制必须满足长沙市档案管和业主、监理公司资料的管理规定。Р 3、专项承包人的在建工程档案资料的“单位工程名称”必须与总承包人资料相统一,即“长沙泊富国际广场”。Р 4、对所施工的专项工程档案资料有编制、收集、整理、归档、汇总、立卷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Р 5、在专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汇总,并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上报总承包人进行汇总移交。Р 6、专项承包人的各专项验收必须按长沙市地方要求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不得有漏项影响总包承包人的质量创优线路。Р 7、专项承包人必须做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归档、编目、立卷,汇总工作,并积极配合总承包人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汇总和整理,满足地方要求和“鲁班奖”要求。Р 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专项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竣工验收通过不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专项承包人承担,包括业主对总承包人处罚责任。Р 10、专项承包人必须配合总承包人在每个阶段的质量创优策划的实现和在建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编目、立卷工作,并达到目标要求,否则总承包人将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违约责任对专项承包人进行双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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