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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创新研究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105KB

文档介绍
全管理,指导、帮助工程项目部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须有总包单位负责建立,分包单位应结合分包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纳入接受总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管理。如施工现场未执行总包的,则各承包单位按承包工程的规模、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Р第三章施工现场管体系的运行Р3.1 配备必要的资源和人员Р 发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文件,有针对性地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现场每个员工都能明确本部门(岗位)在实施中应做些什么工作,使用什么文件,如何依据文件要求开展这些工作,以及如何建立相应的安全记录等。首先应保证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适宜而充分的设施、设备,以及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和风险的财务预算。Р 加强信息管理、日常安全监控和组织协调。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安全管理信息,对安全和环保活动过程及结果进行连续的监视、测量和验证,以及对涉及体系的问题与矛盾讲行协调,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完善,是形成体系良性循环运行机制的必要条件。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由项目经理部和企业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进行内部审核,验证和确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重点是体系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与一致性,以及体系功能的适用性和有效性。通过内审暴露问题,组织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达到不断改进的目的。Р 在内审的基础上,项目经理部应收集来自外部与内部各方面的信息,对运行阶段的进行安全评估,即对体系整体状态作出全面的评判,对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根据安全评估的结论,决定对体系是否需调整、修改,适当时可作出是否提出上级机构内审或认证申请。Р3.2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工作重点Р 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工作重点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以人为本”的管理,采用“过程方法”的手段,满足“持续改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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