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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以及乡镇政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以及乡镇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流程图Р申报程序Р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区、市)人民政府专题请示,由县级(区、市)人民政府专题请示市级人民政府,后由市级人民政府请示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省民政厅。Р责任人:各级民政部门Р审核Р省民政厅按照省政府批转意见,交由区划地名处办理。区划地名处派员通过审核材料、实地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处务会研究。Р责任人:区划地名处Р研究审批Р由区划地名处报请厅务会审议,形成意见。Р责任人:区划地名处Р签发、送达文件Р 按照厅务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及时签发文件,批复市级人民政府。Р责任人:区划地名处Р需要提交的材料Р1.市政府上报省政府的请示Р2.请示附件包括:所在县(市、区)政府请示、拟调整乡镇人民政府的请示;拟调整的乡镇人大、群众代表的意见;行政区划现状图,调整后的行政区划示意图。乡镇政府驻地变更的,同时要报送相关部门对新驻地立项、搬迁经费、拟迁入地水文地质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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