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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法律风险交底书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使用。否则,有可能与发包人形成混合过错。Р项目章的风险Р承包人(项目部)应该严格管理好项目图章,必要及可能的情况下应由专人持有并管理项目章,项目章的使用要制度化。否则,会形成巨大的法律风险。Р结算风险Р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注意取得并保存发包人的签收回执),在验收报告通过后,应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注意取得并保存发包人的签收回执)否则,发包人有拖延结算的借口从而拖欠工程款。Р另外,结算时,如果中标的备案合同(白合同)约定的价款对承包人更为有利的话,即使双方签有“黑合同”,承包人也要坚持按“白合同”结算。如果,发包人以结算需要审计为理由拖延结算,除非合同无效或双方达成提交审计的约定,否则,承包人应尽快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避免工程款的拖欠。Р十一、优先受偿权的风险Р 承包人在施工中要随时形成“优先受偿权”的观念。一旦发现发包人短期内无法支付工程款或完全没有支付工程款的后续能力时,要及时联系顾问律师商量是否行使优先受偿权。否则,优先受偿权短暂的期限一过,承包人将可能由法定优先权人沦为普通债权人,对其工程款的回收带来莫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Р十二、总包与分包的风险Р 总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分包需要在与发包人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认可且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所分包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否则,属于违法分包而合同无效,总包单位将面临法律风险。即使是在合法分包的情形下,总包单位也必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不论总包单位是否收取总包管理费、服务费)。同时,总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主体结构的施工,否则,以上情形发生其一,总包单位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受到罚款、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资质等严厉的行政处罚。Р 本交底书为***律师实务工作总结,概括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如需转载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Р四川****事务所Р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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