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签批后,向管理人负责人申请审批,经审批后,再向印章(证照)保管人员申请用章(证照)。Р六、《用印审批单》的内容包括申请时间、用印文件名称、使用部门、使用用途、印章名称、用印人、管理人负责人审批意见、印章保管人员签字。Р《用证照审批单》的内容包括申请时间、使用部门、使用用途、证照名称、证照使用人、管理人负责人审批意见、证照保管人员签字。如借用的,则需办理相应的交接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当立即向证照保管人交回。Р七、印章的使用由印章保管人员对用印文件在《用印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印章保管人员在《用印审批单》上签字,加盖管理人印章,填写《用印登记簿》并留存用印文书副本或复印件。用印登记簿的内容包括用印日期、用印内容、印章名称、用印份数、用印次号、用印人和印章保管人签字。Р公司证照的使用由证照保管人员对用《用证照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证照保管人在《用证照审批单》上签字,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时间和用途,并填写《用证照登记簿》。用证照登记簿的内容包括日期、用途、证照名称、用证照人名称Р和证照保管人签字。Р八、对用印的文件,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多页的文件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文件的所有业边。Р九、已盖印章的文件未使用或不能使用,必须交回印章保管人员销毁登记。Р十、印章、证照原则上不得带出管理人办公室地点,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证照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用印(证照)审批表》和《印章(证照)移交单》和《保管使用责任书》,经管理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带出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当立即向印章(证照)保管人办理移交手续。Р十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破产重整期间,本办法自【】年【】月【】日施行。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期间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Р 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