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审核人Р年月日Р备注2Р6Р录入人Р年月日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制Р填表须知Р填表要求Р经办人员须携带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的本单位证照(副本)、批文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身份证等及其复印件一份和单位行政公章。Р经办人员应认真严格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填写好申领单位应填写的项目,项目填写不齐全者,将不予办理;Р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正确无误,如因失实引起后果,由经办人员负责;Р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发证机关存档,一份交申办单位自存,作代码证书年度验证或变更登记时用;填表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不得使用圆珠笔),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Р经办人员填表时,如有疑问可向代码办工作人员咨询。Р填写说明Р申办状态是申办单位申办代码时按照申领代码证的情况填写,属于哪一类状态就在相应的□内打“√”;Р机构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机构编制部门批文以及其他依法核准成立的组织机构批文或证照上的名称(全称)逐字照格填写;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人数、成立日期必须如实按证照或批文上所标示的填写;Р经营(业务)或职能范围:按工商、社团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照,机构编制部门以及其他依法核准成立的组织机构批文上所注明的经营(业务)或职能范围填写,对于内容太多的,填写其中的头几项;Р主管部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须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归口或业务管理部门的单位名称(全称)和单位代码(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有效的代码证复印件),无主管部门的填写“无”;Р单位地址:填写机构所在地的具体地址,须与提交的证、照相符。Р所填信息是否涉密:如不涉密,请在“否”的□内打“√”;如涉密,在“是”的□内打“√”且出示保密机构的证明文件原件,并注明涉密项目,之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Р本表加盖的申办单位行政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单位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