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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不足之处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法律宣传,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设立法律咨询台、普法宣传点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深化普法工作力度。Р (四)将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Р 廉政是形象、是信誉,廉政关系着党风、政风,直接影响着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谈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时,曾有过形象的比喻:“党风廉政建设就像一组数字的1,其它工作都是这1后面的0。如果1不存在了,其它的0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因此基层法院加强党的建设,必须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多措并举,确保司法廉洁。Р 一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在党员干警中深入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深入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通过营造法院廉政文化、剖析违法违纪案例、宣传先进典型等方式,引导党员干警严守党纪红线、筑牢反腐防线、夯实道德底线、把握交友界线,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管住小节,顶住诱惑,经受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清廉本色。Р 二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立一套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廉政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要认真解决好监督缺位、监督脱节、监督迟缓、监督不力等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看准、抓早、管住,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通过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力度,着力构建Р“不能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Р 三要严厉查处党员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保持反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警,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规定,即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司法公正的,一律调离法官岗位;凡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查严究,绝不姑息。着力建设一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党员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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