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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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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精不足”的一面, 又有瘵虫为患之邪不去的一面, 其治既要补之以味, 又当勿忘杀除瘵虫。总之, 其应用原则是扶正而不留邪, 祛邪而不伤正。对“形不足”与“精不足”并见者, 治应分清主次, 气味并投, 根据阴阳气血虚损的孰轻孰重而决定气药味药之比。再者,对急性虚脱证,“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这个原则又可变通运用。如急性大失血的患者,则不能墨守“精不足者补之以味”。而应根据“有形之血不能速生, 无形之气所当亟固”的精神,峻补其气,以固其脱,用独参汤、参附汤以急救之。总之,病有常变,症有真假,临床必须辨证明确而抓住疾病的本质,掌握原则而合理地运用气味,才能收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小结“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是《内经》针对虚损的治疗原则。“形不足”即代表阳与气的虚衰,“精不足”即代表阴和血的亏耗。在临床上是根据神不足的两类不同表现而判定的。“气”指补气与助阳、补阳药,“味”即指养阴补血药。“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就是说,对于阳、气不足者,当以助阳或补阳、益气之药温之,对明、血亏耗者, 应用滋阴、养血之品补之。补益脏腑的阴阳气血即可治神。临床运用这条原则必须注意“形不足”有气虚与阳虚的差异,“精不足”有阴虚与血虚的不同,故气味之用各当分论。然气虚与阳虚可并见,血虚与阳虚能互存,其治又当相兼。且阴阳互根,气血同源, 气、味之用切不可偏执。更重要的, 是虚损的部位有不同, 治当从整体观念出发, 随五脏之性和药物的性味归经而具体调节气味之用。对病有虚实夹杂或阴阳并见者,“温之以气”与“补之以味”均可补泻并用或气味兼施。至于个别特殊情况,“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又可变通运用。阐明《内经》关于药物气味的理论, 探讨《内经》的治疗原则,对《内经》教学和药物的理论研究及临床工作都是十分重要的。然由于水平所限,文中之谬在所难免,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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