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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关于北京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的承诺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采购代表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采购代表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与我方可以解除或部分解除定点服务资格,或者就本服务资格的延期履行达成补充合同。Р十八、我方对获知的涉及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Р十九、服务资格的终止Р(一)本次会议定点资格有效期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我方将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考核。有效期内我方将不会擅自终止服务资格,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我方因故需终止服务资格,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所有签署合同的采购人,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Р(二)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出现下列情况时本服务资格自行终止:Р1.本服务资格正常履行完毕;Р2..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终止本服务资格的履行;Р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服务资格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Р4.因我方不履行相关条款,造成服务资格不能正常履行,在我方赔偿损失后,服务资格终止。Р(三)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接触我方的服务资格,对于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将由我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Р1.我方未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Р2.我方向采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的;Р3.采购人对我方有效投诉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Р二十、本承诺书的生效期限Р(一)本承诺书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北京市财政局同时收到本承诺书和我方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有效。Р(二)本承诺书一式四份,采购代表人和我方各执一份,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报一份供备案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承诺方法定名称:Р地址:Р电话: 传真:Р邮编: E-mail:Р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Р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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