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使用运行情况记录本、保养维修记录本、设备管理帐目、各类资料及购置软件登记本等。Р4.2人员管理Р学校必须有计算机教室管理教师,计算机教室管理教师要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培训证书,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维护水平。Р5承建要求Р5.1承建单位在进驻学校施工前,要进行勘察,根据项目学校需求提出计算机教室建设施工方案。Р5.2签约及施工:计算机教室方案确定后,学校与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承建单位须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络系统集成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在施工阶段,学校或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应委派或聘请技术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理(材料的选用、施工的质量、方案的落实和工期等),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各种问题。Р5.3试运行:计算机教室施工完成后,要有1-3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在此阶段,承建单位要继续负责完成计算机教室使用中的调试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加以改进,并对学校有关人员进行培训。Р5.4工程验收Р5.4.1工程建设全部完成后,承建单位须先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写出竣工报告,向学校提供规范的竣工文档,并加盖承建单位公章;Р5.4.2由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组织专家依据工程方案和本建设规范对工程进行验收;Р5.4.3竣工文档主要包括:Р5.4.3.1承建合同文本(包括相关设备的基本配置、双方责任与义务、售后服务保证等)复印件;Р5.4.3.2 有关企业资质和产品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国家要求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证书、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设备质量检测证书、设备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环保认证证书、授权经销商证书等)复印件;Р5.4.3.3工程方案及施工报告;Р5.4.3.4设备安装与调试情况(设备清单、开箱检验报告、机柜内设备摆放情况等);Р5.4.3.5系统配置清单(IP地址、交换机设置等);Р5.4.3.6信息点测试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