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加油卡代管协议Р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Р乙方:克林尼克医疗器械(南昌)有限公司Р中国石化加油卡是中国石化发行的取代货币形式的电子油票,具有储值、加油的功能,乙方办理了中国石化加油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特制定本协议:Р甲方凭乙方支付的金额,为乙方加油卡充值,并出具增值税发票。Р乙方通过现金或支票方式充值,如乙方未及时转款造成卡余额不足时,甲方应停止供油。Р甲方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Р账号:36001050400050006342Р开户行:建行洪都支行Р加油卡在使用过程中因磨损造成卡坏,换卡费用由乙方负担。Р如因非人为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Р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的所有条款。Р乙方加油卡只能用于车辆加油业务。Р本协议需要修改时,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单位用户需加盖单位公章)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签定之日起执行。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Р 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