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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区矫正工作主体的执法权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间可以互相交流学习体会,加深学习印象。矫正学习组织者,对学习好的进行表扬,对学习滞后的进行鼓励。通过集中学习的形式,把各自松散独立改造又相对集中起来,在相互促进中共同改造。无论是时间性上,还是纪律上,以及学习内容上都是一次很好的训练教育。确实是一条非常好而且是非常重要的矫正措施。Р4、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是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矫正工作者具体负责实施,具有一定强制性的劳动。有别于组织学习的形式,参加公益劳动非矫正对象自愿、情愿,而是在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下,在较宽松的非监禁环境下,认清自己的身份,为公益事业提供无偿报酬劳动,在被动情形下接受的特殊教育。在社会或家庭劳动,是为自身谋生的劳动,参加公益劳动则是自身对社会罪过的教育劳动。通过参加无偿报酬的公益劳动,促使矫正对象认识自己,认罪悔过,改过自新,增强矫正对象的自尊自信,更好的融入社会,感恩社会,回报社会,提高矫正对象的个人责任心,家庭责任心,社会责任心。Р四、奖惩是社区矫正刑罚执法活动最有效的保证措施。Р社区矫正办法规定司法所的重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考察。针对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采取不同管理教育措施,对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积极表现好的进行奖励,依照法定程序提请Р加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矫正规定的,但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减分,对拒不服从管理教育,情节严重的,或有重新犯罪嫌疑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人员,及时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此重要职责完全说明,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社区矫正组织具有奖励和惩处两项执法提请权,这两项执法提请权,必须由社区矫正工作主体提出,所提依据又必须有功或有过的事实。因此,对矫正对象进行奖励和惩处是一项很严肃的执法活动。刑罚执法的强制力,通过社区矫正奖惩措施体现,奖惩措施为社区矫正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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