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18所,土木结构15所,砖木、土木混合结构瓦房7所,房屋经济价值较低,维修费用较大,有的因没有后期维护经费而倒塌。Р 四是部分闲置校舍变卖处置难。一方面,受农村地方利益影响,村集体和部分群众干预学校资产处置,妥善处理与村民、村组的利益分配难。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来规划定点的中小学校尤其是村小和初小逐渐从人口较多的中心地带变为处于经济中心边缘的边远地区,部分闲置校舍群众不愿购买。Р 三、闲置校舍处置的对策与建议Р 一是出台处置政策。县级人民政府应依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中小学闲置校产处置实施办法》,成立中Р小学闲置校产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处置主体责任,摸清家底和产权情况,确保闲置校舍有序、合理、科学处置。Р 二是加强综合利用。对于可利用的土地、校舍等不动产,由教育部门采用内部调剂、划拨等办法,优先调剂发展学前教育、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等需要,确保教育优先使用。对于闲置的校舍,通过政府划拨等形式,交由镇村管理,用于镇、村成人技术教育学校、文体活动中心、敬老院等公益性用途,或由政府出台政策用于招商引资办厂、出租规模养殖或土地置换,力求效益最大化。Р 三是依法规范处置。依据学校权属管理层级和产权归属,依法规范进行闲置校舍处置。对于确实难以利用的闲置校舍,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变卖时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竞价的办法处置,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变卖的收入由县财政拨给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弥补教育经费不足。对于闲置校舍已被占用或私自变卖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收回、或变卖,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变卖校产。Р 四是科学规划布局。按照“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强农村儿童人口摸底,充分考虑学校辐射半径、办学规模、办学质量等综合因素,高标准超前规划农村中小学校点布局,严禁重复浪费上项目和短期规划办教育,避免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