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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考核补贴扣完为止,处罚资金用于奖励优秀,具体考评标准为:Р 1、会议制度。根据辅调员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及不定期紧急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请假、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扣30元,请假、迟到、早退扣20元。Р 2、访户工作。按照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规范性的开展工作。认真负责对账本进行规范性处理、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访户,指导记账户规范记账,不得随意换户,代记账,对布置的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敷衍了事。每月访户不得少于2次,每少1次,扣减10元。Р 3、账本收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收集、整理调查户账本,准确编码后不Р 录入于每月5日前,自行录入则每月10日前将账本上交区统计局,每迟1天扣10元。Р 4、录入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对应调查点账本的录入工作,不录入扣减3元/本。Р 5、编码整理工作。根据《记账项目编码和指标解释》规定,统一规范进行编码整理,编码错误、未折算标准数量、未填合计数,乱涂乱画、撕页、空行、每发现一处扣减2元。Р 6、季度跟踪及农民工监测工作。国家调查点要对临时空宅、长期无人居住等住宅及时跟踪,及时更新住户信息。国家调查点中的村委会每季度做好农民工监测调查问卷。农民工监测问卷要入户进行实地调查,从业信息应与日记账账本的收入信息一致,禁止根据想象随意编造。发现信息不实者,扣除季度跟踪及农民工监测补贴。Р 7、奖励办法。按照考评细则对辅助调查员进行综合考评,最终评选年度优秀人员比例为20%——30%,将给予一定奖励。Р 五、使用管理Р 1、聘用辅助调查员根据双方自愿原则,采用自然年度一年一聘的形式与国家统计局徐州调查队签订聘用、保密协议。聘用调查员需服从徐州调查队统一要求、管理,在协议期间可以变更、解除本聘用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并配合做好交接手续。Р 六、附则Р 1、本办法由贾汪区统计局负责解释。Р 2、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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