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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公司搅拌站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142KB

文档介绍
,经理或上级分公司应予以处罚的。Р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Р3.9.3.2损失赔偿Р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本站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本站损失:РA、损失100万元以上,赔偿损失的2%;РB、损失50万-100万元,赔偿损失的3%;РC、损失10-50万元,赔偿损失的4%;РD、损失5-10万元以下的,赔偿损失的5%。РE、损失1-5万元,赔偿损失的10%РF、损失1万元以下的,赔偿损失的20%Р各级管理人员发现下属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综合科或上级分公司行政部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Р3.9.3.3调查程序Р综合科或各科室领导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经理或上级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Р调查完毕,综合科或上级分公司行政部出具《处理意见书》呈报经理或上级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罚人。Р3.9.3.4处罚注意事项РA、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РB、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РC、对员工进行处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РD、员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允许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РE、受处罚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站(本站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РF、受处罚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科室提议或本人要求,综合科或上级分公司行政部审核后呈报经理或上级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Р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Р【最新资料 Word版可自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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