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Р对下列情况应从严处理:Р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Р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Р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Р一次事故中如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应分别定为一次人身事故和一次设备事故。Р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发生本企业应承担责任的一般以上事故或者火灾事故,均中断安全记录。Р事故结案后,相关资料应存档保留。Р对于由于技术条件限制,暂时没有分析出事故的准确致因的,不得结案,应作为重大设备隐患予以监控。事故报告完善后,报琥珀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Р事故报告Р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事件发生单位的负责部门或事故调查组应写出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并电传至琥珀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应由电厂总经理签字。Р未构成重大事故的误操作事故、生产人身伤害事故、机组停运事故、生产区域着火、爆炸事故、生产设备、系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以及环保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在5日之内完成调查及事故调查报告书;重大事故的调查,应在60日内完成。生产系统的人身、设备、火灾、环保等事故的调查报告书,应由电厂总经理签字后电传报送琥珀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事故分析报告电子版同时通过OA办公系统报传琥珀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Р琥珀能源有限公司内部认定一般设备事故报告、设备障碍分析报告由电厂总经理签字。Р事故报告应随机组运行时间归档保存。Р事故调查报告中应明确写明故障设备在故障前的检修情况、更换的零部件、有关运行参数等情况;写明在此类故障是否为重复性出现。Р事故调查报告中应明确故障原因是否已列入隐患统计中。如已列入,应说明隐患监控失效的原因;如未列入,应说明因何原因没有发现存在的隐患。Р事故防范措施落实Р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后,应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定措施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