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承诺制度Р为加强师德建设,根据教育系统和行风建设方案,特制定师德承诺制度,全体教职工谨以人民教师的崇高名义,本着对学生、对学校、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郑重承诺:我们将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宗旨,做到教师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立志使自己成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现代教育工作者,用实际行动树立起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并保证做到以下“十不”。Р1、不向学生乱收费,一切收费均按政策合法收取,并做到公开透明,合理使用。Р2、不以权谋私或以职谋私,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Р3、不搞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尤其是组织本人任课班级的学生实行收费补课。Р4、不利用工作之便,自立项目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和学习、生活用品或自编自印的学习资料。Р5、不参加学生家长的宴会,不找家长为个人办理私事,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的钱财或礼物。Р6、严禁各类考试中的舞弊行为,不准监考阅卷人员纵容舞弊或擅自提分。Р7、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Р8、不少批一个学生甚至一次作业、练习册、试卷等。Р9、不酒后上课或酒后上岗服务。Р10、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自尊自爱,言行举止不超越正常的师生关系。Р全体教职工对以上承诺愿竭诚遵守,并接受全体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控,如有违反,愿意为此承担一切责任,情节轻微者,愿意接受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愿意接受党及行政处罚,在年度职称评聘、评模选优和晋职晋级时一票否决,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者,上报教育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