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资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机构设置文件、相关管理制度和宣传资料等汇总归档,以备查考。Р五、工作措施Р(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常规管理,确定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特别近期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迎评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开展确保顺利通过评估。Р(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橱窗、墙报等方式,宣传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使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践中增强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意识,提高用语用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标语牌和提示牌,营造“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宣传氛围。Р(三)自查落实,整改提高。各部门要立足于工作实际,抓好自查、自评、自纠,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应自行评估检查,找出自身语言文字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方向。对本单位的日常用字和用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指出,并要求更正。加强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台帐的管理,做到资料齐全,清晰有序,方便查阅。Р(四)抓好重点,规范管理。在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一要做到在各类会议、窗口服务、接听电话等各种工作场合坚持使用普通话,做到讲话文明、礼貌、规范,杜绝方言、粗话;二要切实加强文字管理工作,做到起草公文、书写文书等严格按规范执行。单位标志牌、宣传标语等禁止使用繁体字、错别字和其他不规范的文字,力争做到文字的规范化。Р(五)加强监督,长效建设。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各项措施,发现不规范用语用字及时予以纠正。将规范公务用语用字纳入部门和人员的考核、推优评优工作,逐步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特别近期要加强对语言文字迎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语言文字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整改到位,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