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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集团公司章程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90KB

文档介绍
的真实性。Р第六十三条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集团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Р第六十四条总经理应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Р第六十五条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Р(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Р(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Р(三)集团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定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Р(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Р第六十六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Р第六十七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集团公司董事会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Р第六章监事会Р第一节监事Р第六十八条监事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监事中应有职工代表一人,由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出资人批准。除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外,专职监事和其他派出监事由出资人直接委派或任免。Р第六十九条属于《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集团公司的监事。Р第七十条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集团公司监事。Р第七十一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除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外,不可以连任。Р第七十二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出资人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Р第七十三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中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Р第七十四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Р第二节监事会Р第七十五条集团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由职工代表担任。Р第七十六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委派。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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