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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药房药库相关制度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86KB

文档介绍
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Р六、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使用。Р七、药品拆零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必有项目及医院名称、批号等一般项目,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Р八、应做好拆零药品使用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使用起止期、操作人等。Р卫生院质量事故管理制度Р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因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Р二、重大质量事故Р(一)违规采购假劣、医疗器械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Р(二)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入库者;Р(三)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Р(四)发放药品、医疗器械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后果者。Р三、一般质量事故Р(一)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Р(二)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生变异。Р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Р(一)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管质量的院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Р(二)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质量管理人员应在当天向分管质量的院领导报告,由分管质量的院领导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Р五、发生事故后,质量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Р六、处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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