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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采煤工作面回采率管理办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性能,Р采取挂网链网,支架带压移架,超前支护等措施,尽量跟顶回采。Р(二)工作面出现隐伏地质构造或煤厚变化异常区时,地测科应提前50米下发点报,通知有关单位编制专项措施,并合理确定采高,生产单位必须坚持跟顶、尽量回采煤层全高,减少资源浪费。Р(三)当工作面内煤厚变薄时,必须在保证煤机能通过的最小高度前提下尽量跟顶底煤回采;当工作面内煤厚大于支架最大高度时,采高尽量控制在支架支护有效范围内,跟顶回采。Р(四)地测科、安监处、技术科积极深入现场,收集采高和煤厚资料,督促整改落实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煤炭资源的现场管理,对生产出现异常的采掘头面要做到“盯头盯面跟现场”,对违反煤炭资源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在矿安全生产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对严重违反煤炭资源管理规定的,有权给予停止作业处理。同时,对煤炭资源检查情况做到每周一通报、每月一处理。Р三、考核与奖罚Р(一)凡月度对工作面回采率考核低于标准2%的,分别给予党政负责人通报批评;考核低于标准5%的,分别给予党政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考核低于标准10%的,分别给予党政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处分;无特殊情况,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分别给予党政负责人降职或撤职处分。Р(二)地测科、技术科、安监处要监督工作面采高与现场条件的关系,并及时提供调查结果,指导工作面达标回采,对未及时提供调查结果、监管不力的责任人罚款500元;分别给予单位正职和分管科长罚款500元。Р(三)采煤队组织对顶底板丢煤情况探查不力的,给予罚责任人罚款500元,分别给予区正职、技术区长(技术主管)罚款300元;由于人为或恶意造成工作面采高不够,减少回采率的,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如遇地质构造带除外,对探煤结果给予3个圆班整改,达到预期目标)。Р(四)对提高煤炭资源管理回采率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矿长审批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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