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思想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Р第九条基层党支部是思想动态收集反馈的主要渠道。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把握员工思想脉搏,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要发动每个共产党员,主动了解周围员工的思想状况,实事求是地通过正当渠道向党组织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Р第六章员工思想动态分析情况的反馈与落实Р第十条员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原则上以半年报为主,各单位应于每年的1月、7月的15日前报省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Р(党委工作部)。报告内容应包括员工思想动态、针对员工反映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等。Р第十一条实行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对已经或者可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重大问题;员工违纪违法构成重大政治、经济、刑事犯罪事件;影响企业形象、影响员工队伍稳定的突发事件和社会舆情;可能导致员工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利益矛盾和思想冲突等情况,要及时反映和报告。Р第十二条认真做好反映问题的研究和回复工作。省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党委工作部)负责对各单位员工反映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公司党委和行政。对个案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一对一方式分别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Р第十三条切实抓好问题解决和落实情况的反馈。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与员工沟通,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说明情况,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须在下一个半年度员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中进行说明。Р第十四条建立“反映问题--解决方案---反馈意见---落实跟踪”的员工思想动态分析闭环管理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协调一致,各司其职,推进问题的及时解决。省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党委工作部)要加强与本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加强跟踪和督办,使员工思想动态分析工作成果落到实处。Р第七章附则Р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省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Р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