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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的仪容仪表要求细则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479KB

文档介绍
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配合学校对子女不合格的仪容仪表承担处理责任。 4、值日教师、值日学生每天对进出校或进班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检查、记录,并将相关情况交德育处。Р     5.对于发型、服装不合格的同学,给予所在班级按每人次扣分5分处罚,纳入班主任考核。对每次检查班级发型出现3人(含3人)以上不合格的班级,取消当周文明班级评比资格。Р     6.化妆、佩戴首饰和宗教、迷信饰品,涂指甲、留长指甲的同学,要在检查时立即去妆,剪掉多余指甲,没收饰物,给予所在班级按每人次扣分2分处罚。Р     7.发型、服饰不合格,勒令回家整改合格后方能入校学习,一学期累计两次检查不合格者,除上述处分外,家长必须到学校协助处理、签下保证书,同时,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屡教不改、达三次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Р     8.在仪容仪表检查和处理过程中拒不认错,顶撞检查人员的,将数错并罚,从重处理。Р      9.在仪容仪表问题上有特殊情况的同学(特殊疾病、伤疤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家长证明、班主任同意、德育处审核可给予相应照顾。Р 10. 在校园内或周边吸烟,扣个人德育综合考评分20分、班级考评分10分。通知家长来校协助处理、记小过一次、停课一周,重犯予以劝退;Р 11.在校园内说粗口,公开检讨,扣个班级考评分2分。Р 12. 在校园内或周边打架,处以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停课一周以上;重犯一律勒令退学并不退任何费用。Р本细则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希望同学们能树立远大的理想和人生目标,努力培养自己高层次的审美情趣,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拒绝庸俗和低级趣味,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到健康成长上来,为成为真正优秀的明珠人而不懈努力!Р------------每位学生必须签名,交家长签名、填写好电话号码后,交回班主任交学生处保管!------------Р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Р学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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