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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机构告知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81KB

文档介绍
医,方可从事动物诊疗、开具兽药处方等活动。每年3 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Р四、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 必须具有手术台、X 光机或者B 超等器械设备,聘请有三年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Р五、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的名Р六、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依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在诊疗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按照国家兽药管理的规定使用兽药,不得使用人用药、假劣兽药和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Р七、动物诊疗机构兼营宠物用品、宠物食品、宠物美容等项目的,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Р八、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病历档案应当保存2年以上。Р九、动物诊疗机构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或者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Р十、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病死动物和动物病理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参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不得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Р十一、动物诊疗机构的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县农牧业局的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活动。配合县农牧业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Р十二、动物诊疗机构要配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检查。在诊疗、经营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进行的处罚。Р被告知人:Р告知单位:蓬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Р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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