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参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人都不得将评标情况对外透露。(八)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六、评标方法、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承租需求、在租金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承租以最高报价的承租方中标;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七、投标无效条款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或代表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内容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自相矛盾的;投标文件超过规定期限送达的;投标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底价的;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八、签订合同(一)招标人在定标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所有未中标人。(二)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中标人(租赁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中标单位对所承诺的服务条款应尽责履行。在房屋租赁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租赁方未按照投标承诺进行服务的,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四)招标人在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后三日内将房屋移交给中标人,以发出房屋移交通知书并交于承租户为交接完毕。九、其他事项(一)本次招标过程中若因无效投标或投标人中途退出等因素,出现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可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同意后可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出现投标人只有一家时应再次公开征集竞租人,仍只有一家的,按《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报请协议租赁方式。(二)本招标文件及附件与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方中标后,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