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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公司特种作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85KB

文档介绍
,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Р10.5 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Р11、检查考核Р本制度由安环科部组织实施并检查,安环科人员及各级领导,有权随时对禁火区动、用火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有危险时,有权制止,并根据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的情节,严肃处理。Р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TCYX-2014Р1、目的Р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确动破土作业人员及他人人身安全和各种设施不受破坏,避免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Р2、范围Р适用于公司各种动土作业活动。Р3、职责Р公司安环科为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动土作业证的审批、存档和管理。Р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Р4.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作业证》见附录A。Р4.2 《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Р4.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Р4.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Р4.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Р4.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Р4.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Р4.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Р4.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Р(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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