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管理制度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得小于30分钟,每月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五学时。Р2、食品从业人员无论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Р3、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疑患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岗并劝其就诊,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Р4、食品经营员工上岗前必须检查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油,不准吸烟、穿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Р5、食品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生产场所内吸烟,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洗洁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或用消毒药水浸泡消毒;食品从业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工作帽内。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Р六、食品的卫生管理: Р1、食品做好后负责人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Р2、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Р3、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Р七、环境卫生的管理: Р1、食品加工区应当保持整洁、卫生,通风。Р2、食品加工区应有专用的洗手清洁设施。Р3、食品器具应随时检查、清扫,要做到尽量缩短贮存期,以防止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Р八、食品从业人员纪律管理规范: Р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允许末佩带或佩带他人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有效期等情况发生。Р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不准在食品生产场所吸烟、穿拖鞋、佩带金银首饰、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Р3、食品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工具按要求整齐搁放。Р4、应有食品储存的专用仓库,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