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措施Р新建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Р3.3.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工程项目综合管理小组,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的安全防火工作。项目部所属各职能组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在本职业务范围内承担安全施工的有关工作。施工单位的各级负责人员在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负责的同时,对安全、防火工作负责。项目部下属的综合管理组负责督促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对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对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工作负责。Р3.3.2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防火措施方案,否则严禁施工。各单位应认真做好上场准备工作并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检修施工方案、技术规定和操作规程施工。Р3.3.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准则》和各项《消防管理程序》,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习惯性作业。Р3.3.4施工所需用电、气源等能源介质必须与产权方及项目部联系,按产权方及项目部指定位置经确认后方可连接。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电源要装漏电保护配电柜,电器设置外壳必须接地。Р3.3.5使用手提式行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 伏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用电安全规程。Р3.3.6电工推拉闸刀开关时,应戴好干燥的皮手套,用右手操作,操作者的头部需要偏斜些,以防推闸刀时脸部被电弧火花灼伤。Р3.3.7试车要符合试车规程,由专人组织,统一指挥分工。闲杂人员一律退场,并认真检查安全设施,做好清扫工作。Р3.3.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消防规定、规程否则按违章行为,根据修建公司安全防火专业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Р3.4安全措施Р3.4.1机具设置、备件和材料的存放及制作场地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平面布置。注意现场文明施工,留有安全通道,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Р3.4.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登高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用具。不符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