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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医疗欠费管理办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口负责,患者或家属到保卫科(晚上由总值班负责处理)Р写欠条,注明欠费金额及还款日期,留下有效证件并且按手印,欠条由保卫科转交住院结账处保管,同时通知病区放行。Р七.医疗欠费的处理Р医疗欠费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医疗欠费的评析、处理。财务科每季度末汇总出院欠费情况,报领导小组,医务科需对出院欠费5000元以上病人的治疗和用药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领导小组确定欠款性质及责任,然后进行分类处理。若住院收费处对欠费金额大的病人未曾通知病区催费的,属住院收费处催缴不力责任;住院收费处已向病区主任或护士长汇报,病区未做好病人的费用控制及催缴工作的,属临床责任;病房已通知保卫科看管,病人还得以逃跑的,属保卫科看管不力责任,评析结果与考核挂钩,从绩效奖金中扣除。Р1.“绿色通道”与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的处理:如费用合理,经多方催讨无法收回的欠费,由医务科审核,报院长办公会议处理。Р2.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的处理:3000元以内按50%扣科室奖金,3000元—10000元部分冲减科室收入,1-5万元部分按50%冲减作为科室收入,5万元以上部分由医务科讨论并将处理意见报院长批准同意。Р3.对医疗纠纷欠费的处理:由医务部医患关系办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欠费和减免医疗费从科室核算收入中扣除。Р4.政策性欠费的处理:由院部决定。Р5.其他欠费的处理:如确因经济困难,且事先有报告审批的,如费用合理,欠费1 万元以内的冲减科室收入,1万元以上由医务科讨论并将处理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同意后实施。Р6. 财务科对每月收回的病人欠费,及时核销科室欠费,返还原考核已扣除的业务收入和绩效奖金。Р7.对科室无法收回的欠费,由保卫科组织人员催讨。相关人员予以5-10%的奖励。Р8.对已形成逃费的出院病人,财务科及时向律师提供病人欠费情况,由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缴。Р八.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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