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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业余训练竞赛管理办法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15000元、12000元、11000元、10000元。Р(本奖励适用于市运会大众体育部参赛人员, 奖金分配办法:奖金的80%奖励运动员,20%奖励竞训管理人员)Р 奖金分配办法:奖金的40%奖励运动员,40%奖励带训教练员,20%奖励竞训管理人员。Р(五)参加省运会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10000元,集体项目(三大球:篮球、排球、足球)以规程规定的金牌数计算方法奖励;每获得省运会竞技体育贡献奖励(输送运动员)金牌1枚,给予20000元的奖励,在省运会比赛中每得一分(以规程规定的积分方法为准)奖励800元。Р奖金分配办法:奖金的40%奖励带训教练员,奖金的30%奖励运动员,30%奖励训竞管理人员。Р参加全运会比赛,获得单项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100000元、80000元、50000元,获得第四至第六名分别给予奖励20000元,获得第七至第八名分别奖励8000元。Р 奖金分配办法:奖金的40%奖励带训教练员,奖金的30%奖励运动员,30%奖励训竞管理人员。Р(七)在亚运会、亚锦赛、亚冠赛、世锦赛、世冠赛、奥运会获得前八名,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另定。Р (八)输送奖:(1)每输送一名运动员到市体校,给予3000元奖励;奖金分配办法:奖金的40%奖励输送教练员,40%奖励带训教练员,20%奖励训竞管理人员。(2)每输送一名运动员到省运动队,录取正式队员(文件为准),给予20000元奖励;奖金分配办法:奖金的40%奖励输送教练员, 40%奖励带训教练员,20%奖励训竞管理人员。Р 第二十四条年终评为县级优秀教练员奖励1000元。Р第二十五条对违反赛风赛纪,造成不良影响的队(人)取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业训单位(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取消训练经费补贴(助)等。Р第二十六条外训队员和交流队员奖励补贴另定。Р 附则Р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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