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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民医院检验科管理文件人民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198KB

文档介绍
4.1.4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实验室与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Р4.1.5储存化学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Р4.1.5.1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Р4.1.5.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Р4.1.5.3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Р4.1.5.4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Р4.1.5.5存放剧毒物品的部门必须备有保险箱,存放剧毒物品的保险箱钥匙应安全保存;Р4.1.5.6化学危险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Р4.1.6 化学危险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保卫科、实验负责人。Р4.2.危险化学品的养护Р4.2.1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Р4.2.2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Р4.2.3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Р4.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Р4.3.1废弃危险化学品各单位应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容器外加贴废弃物品标签,容器封闭可靠。Р4.3.2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应向保卫处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安局获准后,由保卫处定期回收,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Р4.3.3 各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Р5.相关文件记录Р《生物安全手册》《检验科奖惩处罚条例》《意外事故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领取使用及处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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