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Р(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质文件原件(供应商可视情况决定原件是否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中);Р(10)招标文件附件中规定的需提供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Р(11)2014年至今,供应商为其它单位所做的项目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原件(开标时单独出具原件)。Р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原件或政府以正式文件官方发布的有效证明),否则将不接受投标。Р以上所列资质证明文件应是发证机关或相关单位检验有效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出具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核,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作废标处理。Р以上相应资质复印件应逐页标注“本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后参照投标文件编写要求按顺序采用左侧无线胶订方式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其中(1)、(11)的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中。Р3.以上资质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Р投标截止时间Р2017年9月28日9:00整(北京时间)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Р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后勤集团301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Р是否退还投标文件Р否Р开标时间和地点Р开标时间:2017年9月28日9:00整(北京时间)Р开标地点:兰州大学后勤集团301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Р开标及评标会议工作程序Р1.工作人员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接收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Р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评审方案。Р3.响应文件的密封检查:由供应商代表在监督小组监督下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其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签字确认。Р4.唱标人开启供应商的标书(响应文件),宣读项目名称、投标(响应)单位、报价、工期等内容。Р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其响应文件开标结果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