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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235 |  大小:350KB

文档介绍
识是不正确的。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财产中除某些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属个人财产外,一般情况下如无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为夫妻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关系规定的精神,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期间,除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外,各自使用的财产和收益的财产仍应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Р 21、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吗?Р 分居其间夫妻各自对外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的债务,根据债务发生的原因,如果是为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或本人的正常生活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为个人不应有的消费或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投资所负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Р 22、夫妻双方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不动产登记簿上载名的一方是否有权擅自处分该不动产?Р 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处分该房产,都需要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才可以。虽然一方不能擅自处理该房产,但擅自处分该房产的效力问题,还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并不是绝对无效。Р 23、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共有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Р 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共有房屋不能绝对说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虽然《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都有就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擅自买卖房屋行为无效的规定,但同时也有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相关规定。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以购房人是否是善意、有偿作为判断未经夫妻双方同意一方擅自卖房合同效力的条件,只要购房人能证明夫妻双方同意,该合同有效。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卖房夫妻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此行为是夫妻双方同意的,也就是说,要满足购房人是否善意、有偿这两个条件,该购房合同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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