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发展的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并建立有效、独立的监管能力和法律实施效果评价机制,指导和保障产业的正常健康发展。Р4.3.2 政府法规和配套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Р由于还处于起步阶段,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弱,其发展离不开政策手段的支持。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世界各国纷纷通过强制性市场份额、固定购买电价、税收优惠等各种措施,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Р自2005年法律颁布以来,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电监会、国家标准委等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包括扶持电价、费用分摊、投资补贴在内的20多个相关的配套政策,基本建立了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框架体系,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产业进步。但是,目前法律只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电力收购关系,缺乏政府对电网企业强制配额的调控手段,即电网现状不改变,以前法律规定的收购关系就如同虚设。。Р4.3.3 基础研究和自主技术研发Р基础性研究和技术开发是新兴产业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可再生能源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必须加强基础性研究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可再生能源法和配套政策措施引领和支持下,我国利用技术引进、自我消化吸收,初步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的产业体系。但应当看到,这种产业体系中的绝大部分核心技术来自国外,当前新能源产业受到世界各国重视、开始国际化竞争的形势下,进一步的自主创新、技术升级和人才积累将关系到未来各国新能源产业的生死存亡。为此必须加大对基础性研究工作的投入,包括开展新能源人才体系、公共试验平台等利于基础研究能力提升的支撑体系建设,实现整体技术水平的增强和提高。Р4.3.4 创新人才体系的培养Р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可再生能源产业在很多国家已经成为增加就业的重要领域。一方面,这些国家通过基础性的研究建立了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促进了技术革新和产业的进步,另一方面,产业规模的扩大不断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