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Р 公司在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财提取任意公积金。Р 股东会如违反本条规定,必须将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Р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的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本福利。Р Р第八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Р 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一)因不可抗力迫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二)营业期限届满;(三)股东会决定解散;(四)被依法责令关闭;(五)被宣告破产;(六)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解散。Р 第三十一条公司依照前条(一)、(二)、(三)(六)种情形解散的,在15日内成立由公司股东组成的清算组织。公司依照(四)、(五)种情形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组成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清算组织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办法、内容和程序以及要求,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和财产进行清理和处置。Р 第三十二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织作出清算报告,并报送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Р 第三十三条公司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清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有,不分配给股东。Р Р附则Р Р第三十四条其他事项:董事、监理、经理必须按公司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要积极听取职工意见,依法需成立其它组织或机构的,公司按法律、法规执行。Р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各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股东会通过的有关章程的修改意见和补充条款,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后生效。Р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未规定到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Р股东签名:(加盖手印):Р法定代表人签字: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