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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序Р1、互认项目应在检查单据中用“◆”标注,并注明“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互认项目”。门诊首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申请合理、有效的检验和检查项目,避免过度检查。复诊医师可根据患者现状,综合分析判断互认医院(或本院)的检验、检查结果的时效性,认为需重新检查的,应在病历中记录,并由中级职称以上医师签字确认后可申请复查。Р2、检验互认项目必须参加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考核工作,成绩合格后方可开展互认工作,不合格的医疗机构须重新考核,2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检验结果互认资格并向社会公告。Р3、院方将根据全院互认质量控制标准对互认工作进行评估、督导和检查。Р四、工作要求Р(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同级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开展此项工作。院方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三大体系建设,积极参加室间质评和盲样考评,认真开展检查结果比对,确保检验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Р(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各科室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互认的项目和意义。院方将加强对临床医师互认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其对互认工作的认知度和责任心,落实医患沟通制度,提高沟通技巧。在临床工作中,医师要主动告知患者妥善保管医学检验检查各项病历原始资料,以备再次就诊时应用;对于需重复检查的项目,要将复检原因明确告知患者,充分取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后再行复查,确保互认工作顺利有效开展。Р(三)加强指导,严格考核。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已被纳入2015年省、市卫生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院方将根据全市互认质量控制标准,加大对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的业务指导,提供技术帮助和支持,并对各科室开展互认工作的组织、宣传、实施及医师知晓度、患者满意度情况进行抽查,将此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进行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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