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公正处理违约事件。处理违约事件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对因违约造成的工期及费用损失进行评估,与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用会议纪要或《监理通知》的形式做出必要凭证。慎重处理违约方提出全部或部分中止合同的要求。十)、委托监理合同的管理结合本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将监理合同的重点内容具体化。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思想明确,强化合同意识、法制观念。在阶段工作总结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检查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情况。十一)、承包单位施工合同的管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供应计划等文件,具体分析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以及业主方和施工方将要承担的风险。互通信息,协调解决。十二)、分包合同的管理对于重要的专业分包项目、或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分包项目应会同业主、总包单位对拟定的分包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并由项目监理部向业主提出考查报告。六、监控发生合同纠纷的针对性措施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各个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对各单体的主要合同条件:如设计变更、工期延误、工程分包与指定分包、费用索赔、合同纠纷、违约处理、工程保险等一定要明晰。监理工程要特别注意合同条件中甲乙双方责、权、利条款以及质量、进度、投资费用控制的内容、流程和时效要求,有针对性地预先进行调查分析,预测发生偏离合同约定事宜的各项诱因和条件,明确合同管理的重点难点,制订防范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业主或承包商的行为偏离了合同,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出并协调双方研究解决办法,防止纠纷范围扩大。收到承包商或业主对违约行为意见后,应及时深入调查取证,收集掌握有关情况,澄清事实,并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提出调解方案。正确界定违约行为性质,对一般违约行为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对严重违约行为需及时办理部分终止合同或全部终止合同的支付,确定违约一方对另一方造成的费用影响,办理扣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