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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市供热供暖合同文本范本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责任。Р供热单位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户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Р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Р (1) 用热户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Р (2) 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Р (3) 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Р (4) 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Р4.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户,给用热户造成损失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Р5.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户受到损失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Р(二)用热户的违约责任Р1.用热户逾期交热费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支付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违约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停止供热。Р2.用热户违反合同约定,用热户应当向供热单位支付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供热单位或其他用热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Р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Р合同期限为年,从年10月15日起至年4月10日止。Р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Р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Р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Р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Р(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Р(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Р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Р(注:本合同一式两份,供热单位持一份,用热户持一份。)Р供热人: 用热人: Р(盖章) (盖章) Р住所: 住所: 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Р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Р帐号: 帐号: Р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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