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组成,为贵司提供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的全方位顾问服务;Р 2.2.3顾问服务专家组成员为企业管理、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培训管理、物业管理业务方面的专家和拟派的驻场顾问经理;Р 2..4顾问服务专家组成员根据顾问工作的进程,编排详细计划分批前往项目现场,履行顾问工作。Р 2.3现场顾问专家Р 2.3.1现场顾问期内,JB管理将委派顾问专家常驻项目现场,担任项目驻场顾问经理和顾问助理,负责顾问工作的开展;Р 2.3.2顾问项目经理和顾问助理具备独立操作大型物业管理项目之经历,且具有良好的企业管理能力及团队建设能力;Р 2.3.3项目顾问经理实施专项针对模式,进行全程顾问服务;Р 2.3.4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分阶段派驻专项顾问专家开展项目专项顾问工作。Р 2.4顾问期的组成Р 2.4.1从物业管理本身的特性,并充分考虑贵司的利益和实际状况,我司根据提供的相关情况将本项目的顾问期分为现场顾问期和顾问监察期:Р 2.4.2现场顾问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确保现场顾问能够贯穿物业管理组织的筹建、管理处筹建、日常运作全过程。JB管理将在现场派驻顾问人员,主持并组织完成全部委托顾问事项,顾问服务专家组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定期派相应专家至项目现场进行顾问指导;Р 2.4.3顾问监察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场顾问工作完成后,JB管理顾问人员撤离项目现场,由项目物业组织按照管理要求及管理服Р 务标准,自行实施运作,为保证项目物业组织自行运作之管理服务质量,也为有效达成JB管理顾问服务质量,JB管理在顾问服务结束后,为贵司免费提供附加顾问监察服务。监察期内每二个月由JB管理专家组组织对顾问项目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内部管理审核,审核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与效果,并于审核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审核报告,提出改善意见与方案。通过三次内部审核,帮助项目物业组织能够更加成熟地独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