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条件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条件和办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按人员管理权限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实施。Р 五、竞聘流程和时间安排Р (一)岗位公告。经县设岗办核准,将本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数量及竞聘方案进行公告,并在☆※□局信息网上公布达到基本任职年限的竞聘人员名单。Р(二)申请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将现聘岗位所需材料(聘任证书、资格证书)一同上交。Р (三)资格审查。由局领导小组对提交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在☆※□局信息网上公布达到基本任职年限的竞聘人员名单。Р(四)组织竞聘Р 1、已聘任人员晋级程序。对已经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最近一个连续聘期的聘任年限从高到低落实相应等级(任职年限相同时工龄长者优先晋级,如聘任年限与工龄仍相同,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按测评分值由高分至低分确定等级(具体参照附件1《Р ▲Р ▲△△☆※□事业单位已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晋级程序》)。Р 2、新聘任人员竞聘程序。对于有专业技术资格没有聘任的人员,在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组织竞聘按取得资格年限由高至低确定拟聘人员(取得资格年限相同时,工龄长者优先,如取得资格年限与工龄仍相同,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按测评分由高至低确定拟聘任人选)(具体参照附件2《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