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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学 第五章 证券发行市场(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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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Р (8)近三年连续盈利。Р三、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与程序Р 2.增发新股的条件Р (1)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Р (2)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符合以下规定:Р三、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与程序Р①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Р②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发行前一年,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Р③招股文件中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Р三、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与程序Р 3.配股的条件Р(1)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规定。Р(2)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Р(3)前一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己募足,且募集资金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用途相符,资金使用效益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时间间隔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Р三、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与程序Р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Р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Р (6)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期净资产收益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Р三、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与程序Р(7)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Р(8)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30%;如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可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Р(二)股票的发行程序Р阅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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