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2.解释(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监理工程师的义务3.服务范围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Р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Р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Р(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