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服务范围的垃圾产量和特性及变化趋势、水泥窑的熟料生产规模和工艺等因素综合确定。预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3.1.2的规定。Р表3.1.2 生活垃圾预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分类Р类型Р处置规模(t/d)РⅠ类Р>1000РⅡ类Р500~1000РⅢ类Р250~500РⅣР≤250Р注:建设规模分类Ⅱ、Ⅲ类预处理工厂额定日处理能力含上限值,不含下限值Р3.1.3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应根据生活垃圾预处理和水泥熟料生产规模和工艺,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单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的的生活垃圾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3.1.3的规定。Р表3.1.3 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分类Р类型Р生活垃圾处置规模(t/d)Р大型Р>500Р中型Р300~500Р小型Р≤300Р3.2 主要项目构成Р3.2.1 生活垃圾预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Р1 卸料及输送系统:包括垃圾计量、卸料、储存、输送等设施和设备;Р2 干化系统:包括粗破碎、干化(生物干化或热干化)等设施和设备;Р3 后分选系统:包括破碎机、筛分设备、磁选机等设备;Р4 可燃物和无机渣土贮库;Р5 配套工程:总图运输、供配电、给排水、污水处理、臭气处理、消防、通信、暖通空调、机械维修、监测化验、车辆冲洗等设施;Р6 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办公用房、食堂、浴室、值班宿舍、绿化等设施。Р3.2.2 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Р 1 可燃物入窑系统:包括可燃物的卸料、储存、计量、输送、投加等设施;Р2 无机渣土入窑系统:包括无机渣土的卸料、储存、计量、输送、投加等设施Р3 配套工程:与水泥生产系统共用的配套设施、高温脱氯系统、旁路放风系统、增加的生活垃圾有关的监测化验、在线监测系统、车辆冲洗等设施。Р4 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与水泥生产系统共用的办公用房、食堂、浴室、值班宿舍、绿化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