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2. 焚烧:日处理能力为<50t/d oР3. 自然发酵(堆肥) :日处理能力为王三 50t/d 。Р 注:以上规模分级含上限值,不舍下限值。Р • 2 •Р 标准分享网载Р第三章选址Р第十-条处理场(厂)的选址,应结合有关规划.具备基本的工程Р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交通方便、运Р距合理.远离人口密集居住区,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低。Р第十二条场(厂)址不应设在下列地区:Р 1.地震断裂带、活动的明塌地带、灰岩坑及溶岩洞区。Р 2. 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Р 3. l共泛区和泄洪道。Р 4. 填埋库区和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 3km 以内的地区。Р ~.拆迁量大或基本农田地区。Р第十三条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Р 1.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Р 2. 填埋库区与渗沥液调节池边界距人畜居住栖息地 400m 以Р上.f1-i山区、丘陵地区如有天然屏障阻隔,距离可减少到 300m 。Р 3. 填埋库区与渗沥液调节池边界距河流、湖泊~Om 以上。Р 4. 山区、丘陵地区中的填埋库区 t 游汇水面积不宜超过РO. 3km' , Р ~.自然发酵和焚烧厂应充分利用已建或拟建的垃圾处理基础Р设施。Р 6. 场(厂)区防洪不低于城镇或附近地区防洪标准。Р 7. 处置场(厂)服务年限(尤其是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不宜低Р于 10 年 2Р第十四条选址应按下列步骤进行:Р l.场址候选和预选:通过踏勘对场地的地形、地貌、植被、地Р质、水文、气象、供电、给排水、覆盖土源、交通运输及场址周围人群Р居住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推荐 2 个或 2 个以上场址。Р • 3 •Р2. 场址确定:对预选场址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社会及环境比Р 较,推荐拟定场址,对拟定场址进行地形测量、初步勘查和初步工Р 艺方案设计,完成选址报告,通过审查确定场址。Р Р • 4 •Р 标准分享网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