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其产品的商业属性, 由于违背了社会大众对文化天性的习惯性认识与理解, 这种情况要么导致政府对文化商业化加强管制或要求回归公益性, 要么导致文化企业因丧失文化属性而被市场、被资本淘汰。所有这些都有悖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也使得风险投资介入文化产业有所顾虑, 弱化了文化产业对风险投资的吸引力。Р 可见,要增强文化产业对风险投资的吸引力,必须正确看待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 坚持走产业发展道路,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积极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完善文化企业治理,实现转型升级,培育自主经营、充满活力的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 实现文化产品文化属性和商业属性的良性互动, 为风险投资的介入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另外,要在转企改制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文化企业上市步伐,促进文化企业横向和纵向的并购重组,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提升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从而增强其对风险投资的吸引力。Р 完善资本市场,努力促进风投有效退出:风险资本投资于文化企业的真正目的并非是为了长期控制该企业, 而是通过不断进入与退出获得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收益, 而高风险的转移及高收益的实现,关键在于退出环节。成功的退出通常意味着高额的回报, 即使不能获取高额回报(有些甚至亏损),也可以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从而进行新一轮投资。可见,对于风投企业而言, 资金的退出与资金的募集同等重要,有效的退出机制可以有效分散投资风险,准确评介投资价值, 是风险资本实现快速增殖和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Р 文化产权交易所可以为缺乏资本市场上市条件的文化企业与有投资意向的民间资本提供有效的产融对接平台, 应不断建立文化产权交易市场,规范文化产权交易制度,形成有效的文化产权流动机制, 为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进入与退出提供良好渠道, 促进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