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Р(六)强化目标考核将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组织年终评价和年度考核。Р(七)绩效考评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对上年度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进行客观、全面的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被省市检查进行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Р(八)资产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Р工程设施受益单位以文件形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市整合办备案。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出台的政策内容相冲突,则以上级出台政策为准执行。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