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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少年儿童的榜样教育法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然“长出来”的人,而不是被刻意“拔出来”的人物,这也就是说榜样一定是扎根在普通人的生活世界中的人物,否则就容易陷入高不可攀或神化地位而削弱对其的学习与效仿;其二,对榜样人物的呈现与运用,不必苛责或故意隐瞒其身上的瑕疵,而是要有血有肉地加以呈现,榜样的精神与力量能深入少年儿童内心并影响少年儿童思想与信仰的原因,恰在于其是在对一个丰满人物的整体认知中形成的。一个榜样的价值是多元的,每一个生活中的榜样人物都能对不同少年儿童产生不同侧面或层面的积极影响;其三是要从日常生活的多个层次、多个侧面发现可作为榜样的多元化人物。生活世界本身是多层面和多侧面的复杂性存在,不同少年儿童在个人精神世界、信念世界发展过程中,也会遭遇到不同层面或侧面的困惑或危机,这就要在少年儿童有所需时,能提供给其多样化的榜样人物,并引导少年儿童通过对比不同榜样人物身上的不同特征来进行自我认知、自我调适,进而仿效榜样,改变自身。Р Р (三)注重采取多样化的方式落实榜样教育Р 对榜样的敬仰可以促使人模仿,但“模仿可以是朴素的和自然的,也可以是深思熟虑和有意识的”[9]。如果说,前者是表层模仿,那么后者则是实施榜样教育的主要目标所在。教育者总是希望少年儿童对榜样的认识不流于浅层,能在内心深处认同、接纳所树立的榜样形象,产生心理共振和情感共鸣,并追随榜样的足迹去行动。这一效果的产生除了有榜样人物的选择等因素外,还与榜样教育的方式有直接关系。在实践中,必须去除单一化或简单化的榜样教育方式。为此,其一是针对少年儿童的心理与社会性特征,尽可能采取零距离的直接接触榜样人物的方式进行,比如邀请榜样人物现身说法、参观榜样人物的生活与工作场境、参与榜样人物的一些公共活动,或者以通信、微信、微博、关注公众号等方式与榜样人物建立起直接联系;其二是要积极借助于传统或新兴媒体,以征文、沙龙、摄影、微电影、活动设计等方式促进少年儿童之间、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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