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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修订的思考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1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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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若政府会计如此改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不是也该保持一致?Р Р 三、建议Р 结合当前经济价格水平,明确给出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包括单位价值和成批价值。设备类固定资产依据单位价值判定,对于图书、家具用具、被具装具、动植物等单位价值未达到标准的,按其取得的批量价值判定是否为固定资产。Р 合理给出固定资产的组成类别、划分依据及边界,比如何为通用设备何为专用设备,二者的区别又是什么,该划分是否适用所有的政府会计主体。因为一件地质勘测设备在勘测院应该属于通用设备,而在一所高校则又似乎为专用设备。要计提折旧和不需折旧的资产是否真的适合分在一起? Р 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各个环节的会计核算处理,因现处于政府会计改革的攻坚阶段,只有详述应借记什么贷记什么,会计核算人员才能逐渐走出以前多年的“双分录”制模式,建立起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Р 鉴于档案形成的特殊性和其独特的使用价值,建议以名义价值计量,数量以装订份(盒)数确定。如此档案在固定资产中的金额很小,根据重要性原则,不计提折旧也不会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现在各类新版纸质图书层出不穷,再加上网络信息资源和电子书的冲击,大多图书的使用价值也不过几年或十多年,如此则应纳入折旧范围。Р Р 尽快发布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最好根据各明细类别的耗费情况,采取“X―Y”年的形式,且?A留范围要适度,不要跨度太大,以便不同政府会计主体的选择和运用。Р 参考文献: Р [1]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S].2016. Р [2]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S].2016. Р [3]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S].2015. Р [4]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S].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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